为进一步提高中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教育局以“文化艺术节”为契机,走进市五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及“法在身边”法治教育,营造了文明守法、平安出行的安全教育宣传氛围。
活动中,民警结合辖区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俗易懂地向同学们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防护知识。着重剖析了发生在学生身上的交通事故案例的成因和后果,以活生生的事实为广大学生敲响警钟,并向同学们介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一些与学生密切相关的规定,讲解了闯红灯、逆行、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严重后果,加深了学生对危害后果的认识,增强了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用实际行动影响身边人,通过一个人影响一个家庭,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都是交通安全宣传员”的良好氛围和社会新风。
同时,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些典型案例,民警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带来的危害、校园欺凌应负的法律责任、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号召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做霸道的欺凌者、冷漠的旁观者、沉默的被害者,提醒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平时要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
(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供稿)
一审:王 勇 谭 玲
二审:邹兴乐 刘 庚
三审:邹 勋 易 俊